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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法系相关国家的公证体制与管理”研讨会在沪顺利举行

1121日,由上海市司法局指导,上海市公证协会、法国公证人高等理事会主办,上海中法公证法律交流培训中心承办的“大陆法系相关国家的公证体制与管理”研讨会在沪顺利举行。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协,法国驻沪总领事柯瑞宇,法国最高法院副总检察长、上海中法公证法律交流培训中心董事莎甫纳勒出席会议并致辞。国际公证联盟名誉主席德科尔等领导出席开幕式,上海市公证协会会长黄群主持开幕式。法国公证人高等理事会中国事务代表、上海中法公证法律交流培训中心董事长邓德利,俄罗斯公证协会会长康斯坦丁科尔西克,蒙古国公证协会国际关系委员会成员巴特比勒格等外方嘉宾,和来自沪上各公证处负责人共计50多名代表参加了本次活动。

 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协指出,中国与法国、俄罗斯、蒙古国同属大陆法系国家,也同为国际公证联盟的成员国,此次研讨会的举办既是一次公证界的专业研讨活动,同时也是各国公证人友谊源远流长的重要见证。王协局长强调,今年7月份全国公证工作会议顺利召开,深入推进了我国公证体制改革进程。为贯彻落实全国公证工作会议精神,应当以大陆法系公证制度的固有特性为基石,通过公证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加强对公证队伍的遴选和管理,激发公证机构的业务能力和发展活力,建立起与当下中国社会发展相契合的现代公证制度。

 本次研讨会主题是“大陆法系相关国家的公证体制与管理”,法国作为公证的起源地,其公证制度有着悠久历史和重要地位,对其他大陆法系国家公证制度的建立与发展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力。俄罗斯联邦公证制度与蒙古现代公证制度延续了前苏联公证体制,与我国现代公证制度的建立有一脉相承之处。研讨会上,与会嘉宾围绕中国、法国、俄罗斯、蒙古国的公证体制、运作模式以及在公证人监督、管理、审查、惩戒、培训等方面的现有制度进行研讨,从而探寻大陆法系公证制度发展和改革的方向。

 在上午的研讨活动中,法国公证人雅安•瑞多首先就法国公证行业的执业结构进行了梳理,向大家介绍了法国公证机构的设立与运作模式。紧接着,法国最高法院副总检察长莎甫纳勒从行业准入、行业监督和行业组织等方面,论述了法国公证与国家之间的密切关系。法国公证人杰洛姆•古洛和亨利•勒杜尔则分别以“法国公证职业规范和内部监督”、“资金控制”和“共同担保与保险”为主题,详细介绍了法国公证人职业监督框架、惩戒制度和行业担保、保险体系,同时指明了法国公证人在不动产交易中对客户交易资金的管控职责与由此引申出法国公证人在反洗钱犯罪的监督、申报作用。作为上午研讨议程的最后一项,俄罗斯公证协会会长康斯坦丁•科尔西克代表俄罗斯公证人就俄罗斯联邦公证组织、公证人职责、行业内部监督机制等方面进行了介绍。

 在下午的研讨活动中,法国巴黎第二大学副教授,上海中法公证法律交流培训中心董事吉思贝尔详尽叙述了法国公证人的职业准入机制和在职公证人培训制度,为我国公证员培训机制的完善提供了借鉴意义。随后,中国政法大学公证法学研究中心主任马宏俊教授对我国的公证管理体制与法学教育作出了总结与反思。蒙古国公证协会国际关系委员会成员巴特比勒格女士向与会人员简要介绍了改革后的蒙古国现代公证制度。研讨会设置了多个提问环节,与会嘉宾就各自感兴趣的问题相互提问、探讨,会议气氛十分热烈、融洽。

中法中心董事长邓德利对本次研讨会进行了总结发言。他表示,中、法、俄和蒙四国在此对各国公证法律制度进行交流,研讨各国公证人的执业中的现实问题,对于推动大陆法系公证行业的发展有着积极意义。邓德利董事长指出,“公证人必须有严格的职业道德和纪律,要建立保险和担保体制,对公证文书负责,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未来公证人将迎来更多的发展和挑战,我们要展现我们的想象力和勇气,成为国家和公民安全的保护者”。

 上海中法公证法律交流培训中心成立16周年以来,为中国公证与国外公证同行间的密切交流、合作搭建了良好的平台。此次关于大陆法系相关国家公证体制与管理的研讨,旨在促进各国公证同行互相交流,传递国际公证友谊,同时,学习他国先进经验对于改革、创新我国公证体制将起到良好的借鉴、参考作用,对与推动我国公证事业的发展也有着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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