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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公证业介绍

尊敬的让-保罗·德科尔主席、尊敬的刘忠定副局长、宋恭瑾副会长,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非常荣幸能有机会在第21期中法公证法律专题讲座上介绍黑龙江省的公证情况,希望通过我的发言,诸位能对黑龙江省的公证概况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公证制度是中国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专门设立的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真实性、合法性的非诉讼证明活动。其突出特点就是预防纠纷,减少诉讼,这与其他法律手段偏重于事后救济的作用方式有着本质区别。我省的公证工作在全国开展比较早,新中国第一份公证书即出自哈尔滨市。

一、机构、队伍、业务开展情况

(一)机构情况。全省共有公证处148家,其中设区的市公证处49家,县公证处95家,区公证处4家。现正常执业的公证处是137家(11家因暂不具备执业条件,暂停执业)。其中67家公证处具有涉外公证权。自2000年按照国务院批转的司法部《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推开公证体制改革以来,我省已有94家公证处实现了从行政体制向事业体制的转变,占总数的63.5%,其余54家公证处为行政体制。

(二)队伍情况。公证从业人员798人(男:389人,女:409人),其中公证员432人,公证业务辅助人员207人,行政后勤人员159人;在全部公证从业人员当中,硕士、双学位文化程度的19人,占2.4%;本科文化程度的487人,占61%;大专文化程度的260人,占32.6%;高中文化程度的32人,占4%。

(三)业务开展情况。目前,全省年办证总量平均35余万件,业务范围包括合同协议、证据保全、现场监督、遗嘱、继承、赠与、学历、出生、婚姻状况等近百项具体业务。经过多年来的发展,公证活动已经介入到了我省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公众生活的各个层面,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权益、推进依法治国、扩大对外交流、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和广泛信赖。

二、管理体制情况

公证管理工作实行的是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与公证协会的行业指导相结合的“两结合”管理体制。现任会长由已退休的原司法厅副厅长王相英担任,5位副会长中有3位是执业公证员。厅公证管理处处长张作新兼任协会副会长、秘书长。

省公证协会的职责是:①协助省司法厅管理、指导全省的公证工作;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支持会员依法履行职责,举办会员福利事业;③对公证行业的执业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执行行业惩戒,评比表彰先进,调处公证争议;④负责实施对会员的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培训,组织会员开展学术研讨和工作经验交流;⑤组织公证行业的对外和港、澳、台地区交流与合作,按照《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的规定,负责海峡两岸公证书的查证和公证书副本的寄送工作;⑥审核省内公证机构涉外及涉港澳台公证业务的开办资格;⑦管理公证赔偿基金,组织开展公证行业同业互助;⑧管理、发放涉外公证专用纸张;⑨主办《黑龙江公证》杂志,向会员提供业务信息和咨询服务等。

厅公证管理处的职责是:①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公证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有关公证工作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②编制全省公证机构设置布局规划,审批公证机构的设立和变更,核定公证机构名称和执业区域,颁发、换发、收缴、注销公证机构执业证书;③编制全省公证员配备方案,核定公证员配备数额,审核公证员任职、变更执业申请,颁发、换发、收缴、注销公证员执业证书;④依法对全省公证机构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执业活动、质量控制、内部管理等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指导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对公证机构、公证机构对公证员实施年度考核;⑤受理公证机构、公证员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方面的投诉和举报案件,查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⑥受理公证机构钢印、公章和公证员签名章备案;⑦受理公证机构负责人任职备案;⑧监督、指导省公证协会开展工作; ⑨组织填报公证业务统计报表等。

三、基础建设情况

我省公证处办公用房主要从两个渠道解决,一是自行购置,一些规模较大、基础较好的公证处先后购置了自有办公用房;二是当地政府提供,租房办公的公证处已属个别现象。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广网络信息化技术等现代化办公手段,所有公证处都已实现了微机化办公和管理,90家公证处安装使用了公证业务软件,工作效率和科技含量大为提高。2009年,黑龙江省公证协会网站正式开通使用,《黑龙江公证》杂志改版发行,进一步扩大了公证工作的社会影响,公证职能作用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目前,我省已有15家公证处进入了当地政府的一站式服务大厅办公。

四、质量监管情况

公证质量是公证工作的生命线,失去了质量保证,公证的社会公信力就会受到质疑。为此,我们始终坚持“以质量创信誉、求效益、促发展”的作法。一是建立公证质量三级检查制度。公证处按季度搞好自检;各市地、系统司法局组织一次抽检;省司法厅和省公证协会每年进行质量联检。检查人员要回避所属地市,实行交叉互检,检查结果通报全省,及时指导公证业务的开展。二是严肃查处公证投诉、举报案件。本着不护短、不遮掩的原则,实事求是,秉公处理,做到了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条条有落实。近三年来,共查处投诉、举报案件15起,撤消了8份公证书,6名公证员受到了警告、罚款等纪律惩戒;2家公证处受到了停业整顿的处罚,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三是实行公证执业保险制度。按照中国公证协会关于建立公证执业保险的有关规定,各公证处按照收费额的3%缴纳执业保险金,对执业活动中发生的过错赔偿由保险机构予以理赔,避免了公证处赔偿不起现象出现。

五、教育培训情况

按照司法部颁发的《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公证员每年都要参加40学时职业培训,这是更新知识结构、提高队伍素质的必要途径。每年的培训由省公证协会组织。一是坚持专题全员培训。每次培训不求面面俱到,力求在应知应会知识、常用操作技能、难点疑点问题等方面讲深讲透,这样几年坚持下来,就能将主要的法律知识、公证业务讲解清楚。每年的三月份,我们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将全省的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近600人分五期集中到哈尔滨市统一培训,保证培训标准的统一。二是请知名专家授课。为了提高培训水平,2009年我们首次邀请了上海、山东、山西的国内知名公证专家前来授课,收到了很好的培训效果。培训结束后,我们将这几位专家的授课录像刻录成光盘,免费发放给全省各公证管理科(处)和所有公证处,供大家进一步学习消化理解。这次中法公证法律专题讲座的举办,对我省公证界来说是一次很好的开阔视野、学习交流的好机会。三是尝试实习培训。为了进一步强化公证培训的实践环节,切实提高公证人员的实际操作技能,2009年我们依托哈尔滨、牡丹江、大庆等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公证处,建立了四个全省公证员培训实习基地,组织新任职公证员,县(区)公证处、边远地区公证处的公证人员到那里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实习锻炼。每个基地每期安排2名人员前往实习,共有40人参与了实习培训。我省开展实习培训的做法得到了司法部、中国公证协会的高度认可,2009年8月份,中国公证协会在修订《公证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时,专门增加了实习培训这一内容。

六、行业文化建设情况

一个行业要想长久生存、发展,就应当有其独有的价值追求或行业精神,这种多年积淀下来的良好的执业素养表现出来实际就是一种文化现象。比如说依法执业、客观公正的基本要求,诚信为民、规范服务的服务宗旨,质量立业、质量兴业的发展理念,团结合作、同业互助的行业精神等,其实都是公证文化的内涵之一。当然,我省目前的公证职业文化还是初创阶段,我们的看法也不一定很科学、很准确,但我们愿意在这方面做一些努力和探索。近年来,我们提出要以活跃会员生活,增强行业凝聚力为着力点,开展好会员文体活动,逐步改善会员福利,逐步探索公证职业精神的核心价值,培育公证职业文化。比如组队参加了全国公证行业“中信公证杯”羽毛球比赛,组织了全省公证行业首次乒乓球比赛,分批组织部分公证员、公证管理干部疗养考察等,力争让更多的会员和受益,切实促进会员之间、公证机构之间的沟通和了解,逐步培养一种团结互助、积极向上的风气和精神,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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