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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证处简介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证处成立于1985年4月,现有公证人员28名(其中公证员9名),办理国内、涉外公证业务,设有业务室、研究室和综合办公室,2001年转制为执行国家公证职能的事业法人机构。公证处自成立以来积极向社会提供公证法律服务,注重办证质量、社会效益、廉洁服务和文明服务,办理了数十万件经济、民事公证事项,特别是成功地办理了许多如蒙牛集团申请办理的调查问卷公证、加拿大某公司申请办理的企业建设、运转情况公证等新型、复杂的公证业务,加之严谨认真的工作作风,赢得了社会的广泛信赖和认可。1999年被内蒙古自治区团委授予“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2000年被呼和浩特市司法局评为“人民满意公证处”,2001、2003、2005、2007年连续四次被自治区司法厅授予自治区“文明公证处”称号,2005年新城区公证处的业迹被中国公证员协会收录到由其主编的《诚信天使》一书中(呼市地区唯一被收录的公证处),2006年被司法部、公安部、老龄委评为“老年人维权岗”先进集体。

       近年来,为了适应公证法律服务市场日益发展的需求,提升自身的服务能力,我们根据公证处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规范化管理、高质量服务、规模化发展的总体发展目标,确立了诚信执业、服务为民、科学管理、稳步发展的工作思路。至今,在基础设施方面,装备了能满足各种工作需要的现代化办公设备、设施,开发了公证业务管理软件,是自治区公证行业中首家实现电子网络化办公的公证处;在专业人才方面,所有公证员均为法律本科毕业,55%以上具有中、高级专业职称(其中高级公证员3名,中级2名,初级4名),是呼和浩特地区公证行业中唯一一家在《内蒙古法制报》、《呼和浩特晚报》等报刊上由公证员撰稿开展公证法律知识宣传的公证处;在内部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二十余项内部管理制度,始终把公证质量视为生存与发展的立足点,并且率先在呼和浩特地区公证行业中开展文明服务、承诺服务和规范化服务。经过多年的精诚服务,奋力开拓,业务领域不断拓宽,办证数量不断增多,近年来平均每年办证1万余件。几年来新城区公证处在金融、公司经营、房地产开发交易等公证法律业务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同时为国内、涉外民事、经济活动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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