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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律框架下公证人的角色

l.- 今天,无论是在法国还是在欧洲,对环境问题的关注无处不在,广泛地反映在各种法律文件和公共权利部门的计划中:这种关注甚至已经成为激烈争论的焦点(比如转基因食品的问题),在政治争论中无法回避。

可以说,我们这个时代带上了一个共同意识、甚至是名副其实的“生态狂热信仰”的烙印。

自从环境被赋予了这样一个关键的地位之后,法国社会中出现了一些全新的观念。

这些观念主要有以下三点:

— 一些此前没有价值的东西,即被罗马法学家称为“公有财产”(res communes) 的东西,忽然变成了无价之宝,比如:风景、水、森林、海岸、生物的多样性,等等;

— 农业开发中单纯追求产量的观点被抛弃了,取而代之的是简单维护的义务(农民们有时被称为“自然景色的园艺工”),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在新的可持续农业合同中占据了主要的优势地位;

— 原先,继承于十九世纪的物权是一个绝对的概念,现在却因环保而受到了诸多限制:有人认为私有土地是供大家使用的财产,不应只供它的主人使用,而应该是集体的共有财产,这种观点在法国最新的森林法中体现得尤为明确;我本人作为一名生活在法国不列塔尼海边的公证人,我也认为应该将那些沿海的羊肠小道归还给步行爱好者和喜欢大自然的人们,而目前,这些羊肠小道大部分都属于私人财产。

— 在一些城市周边地区的土地整治项目中,环境问题自然而然地成为全体居民的中心问题,当然每个城市会有各自不同的城市生态“契约”;同时,整治项目的参与者也必须承担起环境保护这一重大的角色。

2.— 对于法国公证人来说,全民关注环境保护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早在1993年,法国公证界就以此为主题,召开了一届全国公证人大会。

在那届大会上,主报告的发言人指出:公证人所要肩负的在法律上保护环境的义务,会遇到各种特殊的问题:

·         首先,环境法规的来源众多:尽管法国最近出台了《环境法典》,但具有法律或法规效力的文件仍然十分散乱,从而使这一领域的司法安全很成问题,而该领域在很大程度上恰恰是以公众需求为主导的。

·         其次,大量有关环境的法律法规(比如关于限制污染或关于农业的法律法规)需要我们去透彻地掌握,尽管这些法律法规存在技术上的难点,要求从业的法律工作者具备一些他们原先并不一定拥有的科学知识、甚至是数学知识。

·         最后,最近法国法律中引入了一些国际公约,其中有许多都是联合国的公约,这使情况变得更加复杂。

自从那一届大会之后,法国的公证人们在高等理事会所属的许多研究机构中对环境问题作了大量研究,并且发表了一些具有实际意义的成果,这里我举几个最新成果为例:今年年初发表的环境调查问卷、上个月发表的关于水问题及其相关法规的材料。

3.— 公证人主要负责私人之间的不动产转让,他在环境问题中处于中心位置:作为公务助理人员,他受国家委托,完成公共服务的使命,因此他必须每时每刻让所有人遵守法律。

事实上,公证人必须对由当事双方直接订立、或由不动产专业人员订立的合同和契约进行审核,确保后者符合环保法规:

— 不管所转让的不动产位于城区、城市周边、乡村、海岸、还是山区;

— 不管所转让的不动产是居住房、待建土地、耕地、还是企业,并且在开发过程中是否受到与不同类别不动产相关的约束的限制。

4.— 除了审核的任务,公证人还是私权环境规定的创立者,这些规定旨在在私权当事人之间对空间及空间的利用进行组织;不合常理的是,这些常规的规定经常可能比法律本身持续的时间更长。

因此,我想从两个方面来谈论环境法律框架下法国公证人的角色:

 

I.— 公证人:法律的执行者

 

公证人严格遵守法律,并在两个不同(尽管经常是相互关联)的方面执行法律;如果公证人在执行相关法律时发生错误,那么法庭会毫不犹豫地追究他的职业民事责任,这也包括对环境法规的执行:

A. – 在公证人起草或公证文书的过程中:

这些文书可以是公证书、私署文书、或其他各种证明:

a. – 首先,公证人必须了解环境法规所包含的各类专门文件:刚才我已经提到过环境法规文件的来源很多,有的很难找到,并且很难理解;值得庆幸的是,法国的公证人在寻找这些文件的过程中可以得到两个机构的帮助,这两个机构是由他们自己出资建立的。

这两个机构分别是公证人信息资料查询中心(CRIDON)和前面所提到的各研究所;我非常荣幸地负责其中一家研究所的工作——公证人乡村空间与环境研究所,我今天正是以这家研究所所长的身份在这里发言。

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是不可缺少的先决条件;大家知道,在法国,文书是由公证人单独起草并完成的,整个过程没有其他法律专业人士参与。

在此,必须就“环境”一词的概念达成一致。

我们首先可以把“环境”看作“生活背景”,特别是公证人的客户——买卖双方的“生活背景“。

如果公证人要起草一份房屋出售文书,那么必须对该房屋进行专门的技术诊断,对产权证书进行分析,以发现可能存在的私权地役(比如通道权、视野权等),或其他对交易的司法安全所必不可少的细节。

此外,它也是“财产的环境”,这里的“环境”是指与城市规划、公权地役(道路边线、风险暴露规划等)等方面相关的“背景或条件”,他们对相关土地和土地所在区域具有管辖权,因此公证人在起草文书时必须对其进行研究和了解。

b.- 然后,公证人必须实施他所援引的法律,并且使其适合于交易。

这些法律可以是:

- 建筑法:与建筑的质量有关,包括隔音隔热、安全、建筑标准、管线接入、消防等;

- 城市规划法:在空间组织的这一领域里,必须遵守城市功能的区域划分,有的区域是住宅区,有的是第三产业或商业区,还有的是农业区、休闲区、通信网络区,等等,每一个功能区都有特定的法规。

- 公共卫生法:公共卫生已成为公权机构首要的关注目标,因此针对环境卫生和水、土、空气等污染的标准越来越严格……

 

B – 在公证人为客户提供建议和预先告知的过程中:

根据法国法律,公证人即使不为客户起草文书,也必须向客户提供建议:当然,这并不是说公证人如果起草文书的话就用不着尽提供建议的责任,而是说他可以在不对一个文件进行公证的情况下提供建议。

公证人必须根据自己的知识,对客户意向中的交易进行说明:比如发现交易的限制、交易中模糊不清的部分、或者购得财产在价值上的风险和后果。

公证人的这一任务不仅涉及私人的个人交易或家庭交易,也涉及一些中小型的地方部门,它们越来越多地把交易交给公证人办理:比如关于城市规划的建议、地块划分项目的设立、空间的划分、医院长期租赁的租约,等等。

因此,公证人凭借其法律知识、以及对多种复杂领域的技术的熟练掌握,逐渐成为城市规划交易过程中的“包工头”。

 

II. – 公证人:法规的创立者

 

公证人扮演着公务助理人员的角色,他可以起草、收取并保管各类文书,这些文书反映了交易双方所达成的协议;鉴于这一点,法国公证人可设立现在和将来对所有人均有对抗力的义务。

A. - 事实上,公证人最擅长的领域,是仔细并有效地为当事双方撰写契约,不管契约需要组织的是买卖双方、租赁双方、还是要役地(享有役权的土地)所有人和供役地所有人之间的关系

公证人的业务范围十分广泛,但主要还是围绕不动产业务。

这里,我想再一次以我在农村的经验为例,对我的说明作一下解释:

a. – 现有的法律规定,经营性建筑(如用于牲畜饲养或物品储存)必须和附近的其他房屋保持一定的距离,因为这些房屋经常由第二住宅居民、或在城市工作但更喜欢在乡村生活的居民居住,这些居民被成为“乡村城里人”。

有关这一方面的法律经常有很多,因此,无论是在房屋买卖、待建土地买卖、还是地役建筑买卖的契约中,公证人所写的房屋间距必须是不可能再发生变化的距离,这样他才能有效地保证居民不受近距离经营活动的侵扰。

这样的契约同样也保证农业生产的经营者不会受到投诉或异议,因为双方的产权证书都明确了建筑物的间距。

依靠双方缔结的契约来解决问题,这种方法比诉诸于法律更好,它可以完全将法律排斥在外;而且,在2005年,立法者们特意采纳了这样的方法。因此,公正文书较法律更受欢迎,而且是更受立法者本人的欢迎……

b. – 先前,法国政府规定必须签订国土环境合同(CTE);最近出台了一份法律文件,废除了国土环境合同,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新的法律工具——可持续农业合同(CAD)。

根据原来的法律签订、并由公证人受理的契约仍然有效,在有效期内仍将得到遵守。

 

B. – 经过公证的契约的长期性

a. – 环境法规经常是非常急迫的法律:面对新的危险,我们必须迅速作出反应,比如温室效应气体、二恶英、污染、或其他威胁。

此外,还有公共利益(特别是公共卫生)的需求,公共利益要求环境法规不但具有强制性,而且必须立刻得到实施。

一部能对新的形势作出迅速反应的法律,必然存在着不足之处,那就是它的不稳定性,它经常会遭到修改,遭到一些被认为更好或更具有保护作用——至少在当时是这样——的法律规定的替代:目前,在法国,关于在财产转让、居住用房或待租居住用房收益转让之前所要进行的诊断核查的法律越来越多,只有公证人才有能力理解和遵守这些法律…… 2007年,相关的法律达到了6部(而在1999年则为0)。

b. – 公证人总是试图使其行为——也就是说他所做的文书——具有长期性:当然他要努力满足当时的需要,但他也清楚地知道,双方签署的文件不应该被轻易地推翻。

这就是公证人参与的矛盾之处:

* 这种参与是即时的,

* 它只在当时双方之间有效,

* 但通过公证人参与产生的契约不应该轻易地遭到质疑,事实上这种契约的有效性比法律文件长得多。

总之,“两者之持续时间更长的,也许不是可持续发展”:只有时间才能告诉我们,对“可持续性”的追求究竟是昙花一现的赶时髦,还是对防止污染和环境恶化的真正的、正确的、有效的关注。

根据乡村空间及环境研究所的研究成果,我和我的同事们一致认为,公证文书能迫使出租人和承租人长久地遵守种植法规或经营条件,使农业用地在短期法律的环境下得到良好的保持,而且即使原来的法规不复存在,我们所做的文书也将一直有效。

事实上,在环保方面,法国公证人所起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此外,法国政府将公证人视为其在地方规划行动中最有绩效的载体之一,越来越多地授予他们信息、实施和监督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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