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3日至24日,由辽宁省司法厅、上海市司法局和沈阳市司法局主办,辽宁省公证员协会、上海市公证协会及上海中法公证法律交流培训中心承办的第十四期中法公证法律专题讲座在辽宁省沈阳市顺利举行。上海市司法局局长缪晓宝先生、辽宁省司法厅副厅长赵东岩先生出席了开幕式并致辞。
此次讲座围绕法国公证人的身份与作用,对公证人的培训和监督,公证与不动产买卖等主题展开,介绍了法国信托投资银行的作用以及法国最高行政法院与公益性征用的关系。来自辽宁省各地的公证行业相关人员约百余人参加了此次讲座。辽宁省公证员协会代表也在会中就辽宁省公证事业做了详尽而全面地介绍。您将在此期《通讯》中读到此篇文章。
第十四期讲座是中心自成立以来第一次在中国的东北地区举办,通过此次讲座,进一步加深了双方在公证法律领域的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