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证人职业道德规范
张凯方
中国公证协会副秘书长
一、中国公证人职业道德规范体系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着力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同时,十分注重加强全社会的道德建设、诚信建设作为建设诚信社会的重要力量,中国公证行业历来重视抓好自身的职业道德规范化工作。自中国公证制度恢复重建以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协会通过制定各种形式的规范,对公证人在执业活动中应当遵守的职业道德提出明确要求。
中国公证人职业道德规范体系主要由五个规范性文件组成。
《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2002年3月由中国公证协会制定并于2011年重新修订。该文件从职业精神、执业规范、同业竞争、自身修养及公证人与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协会之间的关系等方面对公证人应当遵守的职业道德提出了明确要求,是中国公证人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文件。
《公证行业自律公约》
2003年12月由中国公证协会制定。该文件对公证机构、公证人及其他从事公证业务的辅助人员的执业纪律进行了明确规范。
《司法部关于建立公证员宣誓制度的决定》
2017年7月由司法部制定。该文件对公证员宣誓仪式、宣誓程序和誓词提出了明确要求。
《中国公证协会关于印发“公证执业理念”表述语的通知》
2018年5月由中国公证协会制定。该文件详细阐述了“公证执业理念”表述语及其涵义。
《公证执业违规行为惩戒规则(试行)》
2018年9月由中国公证协会制定。该文件对行业惩戒制度进行了系统的规范,对违反公证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规定了对应的惩戒措施。
二、中国公证人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颁布实施以来,中国司法部出台了一系列部门规章,中国公证协会根据国际公证联盟 2004年10月通过的《公证人道德准则》的指引和国内法的相关规定,结合中国公证事业发展实际,于2011年1月对《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共29条内容,确定了“忠于法律、尽职履责,爱岗敬业、规范服务,加强修养、提高素质,清正廉洁、尊重同行”的32字准则,并在导语中特别增加了维护和增强公证公信力的重要内容。公证公信力是公证行业的立业之本,加强公证员职业道德建设是树立公证公信观念的基础。在公证员职业道德建设方面强调“维护和增强公证公信力”,就是要引导广大公证人员进一步牢固树立公信意识,进一步坚定维护和增强公证公信力的主动性、自觉性,把维护公信力、增强公信力的要求自觉融人到公证执业活动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切实做到“充分履责、规范履责、诚信履责”,积极营造有利于公证公信力建设的环境和氛围,进一步树立公证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忠于法律、尽职履责
公证人应当忠于宪法和法律,恪守客观、公正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办理符合特定范围的公证事项时应当自觉回避,严守当事人秘密,纠正、制止违法、违规或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爱岗敬业、规范服务
公证人应当珍惜职业荣誉,注重礼仪,强化服务意识,严格遵守办证程序,勤勉敬业、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
加强修养、提高素质
公证人应当道德高尚、诚实信用、谦虚谨慎、弘扬正义、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品行。公证人应当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勤勉进取,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
廉洁自律、尊重同行
公证人应当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妥善处理个人事务,不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和与公证人职务、身份不相符的活动。公证人应当相互尊重,公平竞争,同业互助,不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损害同行的名誉。
三、违反道德准则的惩戒与监督
2018年,中国公证协会印发《公证执业违规行为惩戒规则(试行)》《公证行业维护公证员依法执业权益工作规则》和《关于公证协会成立投诉受理查处中心的通知》,健全惩戒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畅通投诉渠道,做到投诉查处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违必究,切实提高公证协会惩戒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2021年,中国公证协会印发《关于实施《公证执业违规行为惩戒规则(试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完善行业惩戒工作制度。同时,开展公证行业警示教育活动,联合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局印发《关于开展公证行业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公证行业惩戒工作
健全完善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衔接机制的通知》,在全国公证管理中设立警示教育专栏,通报各地警示教育典型案例。编纂《全国公证行业警示教育案例汇编》,常态化开展公证警示教育,按季度通报、曝光公证执业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规范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行为。
中国公证协会和地方公证协会设立惩戒委员会。地方公证协会惩戒委员会负责对会员的违规行为进行惩戒。根据《公证执业违规行为惩戒规则(试行)》第19条规定,对违规行为可以作出的惩戒措施种类有:(一)训诫;(二)警告;(三)通报批评;(四)公开谴责;(五)中止会员权利;(六)取消会员资格。其中,中止会员权利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被惩戒的公证人和公证机构,依据该规则有权向做出惩戒决定的委员会提出申诉。
四、新时代中国公证人的公证执业理念
公证人职业道德建设是一个长期工程,公证人职业道德规范和执业纪律也应当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它应当是既能体现鲜明的时代精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对公证人道德品质的新期待、新要求,又能够体现兼收并蓄精神,立足本职,广泛吸纳先进精神和理念使之融入公证人的工作、学习和日常生活之中,成为凸显公证人行业特征的最明显标志。2018年,中国公证协会在经过全国网上征集等程序后,提炼确定了“公证执业理念”。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中国公证人除坚守既有道德准则外,还应当体现以下理念:
——崇法
“崇法”是“公证执业理念”的核心。崇是高和尊崇之意。公证人员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对法律心怀信仰和至高敬畏,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公证事项和公证事务,使每一份公证文书都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尚信
“尚信”是“公证执业理念”的精髓。尚是尊崇注重之意。公证人员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做社会诚实信用的实践者、推动者和先行者,以良好的诚信保证公证公信力。
——守正
“守正”是“公证执业理念”的特征。守是一种情操,是一种信念。公证人员誓做社会公平正义的践行者和护卫者,恪守公正保持中立,不偏不倚,不受任何单位个人的非法干预,独立履行公证职能,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利益。
——求真
“求真”是“公证执业理念”的品质。求是觅、设法得到。公证人员以工匠精神勤勉尽责,谨慎执业,精益求精,严格执行公证程序规则,以当事人之真意,发现法律之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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