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令:对于无法采用远程方式办理的法律事项不适用宵禁措施[1]
自2021年1月16日起,禁止人们在下午6点至次日凌晨6点离开其居住场所的宵禁措施生效,但出于某些原因的必要出行,尤其是“为回应司法或行政传唤而需要出行的情况”除外 (D. n°2021-31, 15 janv. 2021)。
今后,2021年3月4日的一项法令授权人们在宵禁期间“前往法律专业人士处,以完成无法采用远程形式办理的文书或程序”。
该法令的诞生是2021年3月3日法国最高行政法院通过简易程序中发布的政令的结果(CE, 3 mars 2021, n° 449764),该政令裁决欠缺允许人们在下午6点以后前往法律专业人士处,比如律师处,以完成无法采用远程形式办理的文书或程序的例外情形,实为对公民在法院审判前寻求有效救助的基本自由权的严重侵犯和违法表现。
生效时间
此项法令于2021年3月5日发布于政府公报,立即生效。
[1] 原文发表在法国公证行业期刊《DEFRÉNOIS》,2021年3月11日第11期。法令文号为D. n°2021-248, 4 mars 2021 : JO, 5 mars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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