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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俄罗斯联邦公证活动的组织及监督

俄罗斯联邦公证活动的组织及监督

康斯坦丁·科尔西克,俄罗斯公证协会会长

 

各位与会的来宾,早上好!

非常荣幸能受邀到这里来作报告,并且有机会可以和来自世界各地的同行交流公证活动的经验以及最优的组织实践。

我的发言将主要集中在公证人工作的特殊属性之上,以及目前在俄罗斯所存在的公证行业内部的监督以及机制。在近些年来,俄罗斯公证经历了一段快速发展时期。一方面,公证人的职权范围被扩大了,出现了许多新型电子服务类别。另一方面,公证行业的职业责任也被进一步强化,公证活动的组织要求不断增加,法律与法规的框架不断完备。

如今,在俄罗斯大约有8000名公证人,其中只有6名继续保留了国家公证人的身份。因此在今天,几乎所有的公证公司都是以非公务员模式原则为基础来运作的。

每一个公证人都从属于84个地区公证公会中的一处。反过来,公证公会在其所管辖的范围内扮演监督者的角色。从去年开始,根据俄罗斯民法典的规定,联邦公证公会拥有独立的法律地位。这一立法决定的目的是为了强调联邦公证公会作为公共组织的特殊法律地位,其权威地位由法律所赋予,并且从事一些对社会产生深远影响的事业。

俄罗斯联邦公证公会负责各地区公会工作的协调及监督。这一机构是由公证基本法所确立的。

在国家公权机关领域,公证机构处于俄罗斯司法部的管辖范围之内。司法部决定了公证领域的国家政策,起草规范公证人活动的适用性规定。这些文件中包含了公证适用法令,其确立了公证人在处理文件时所需要遵循的指令,以及对于这些指令完成情况的审核。司法部的地方机构将会定期对在职公证人进行审查。在这些审查之外,还可以伴随对于俄罗斯公证公会代表人的按计划审查。如果说审查过程中发现有违反有关公证保密的指令或者是职业伦理法典的规定,那么委员会将有权利在计划外启动重新审查程序。

如今,俄罗斯公证人职业伦理法典在公证行业的监督体系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这一法典是在两年前由全国地区公证公会全体代表大会通过,并且取得了“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地位。这一法典的规则是根据俄罗斯当地的公证行业发展现状,并且参照拉丁法系国家公证的国际规范来加以制定的。

法典第一次以成文法的形式给出公证人的职业伦理的定义,并为公证人的职业操守确定了适用规范。

这一文件对于如何处理公证人与客户、公证人之间、与地区公证公会的代表、以及与国家公权力机关代表之间的关系制定了具体的规则。对于公证人的纪律处分以及责任也作了专门的规定:从单一违纪情况下的批评职指责以及在私人文档中记录备案,直到在累犯的场合对权力的剥夺。

作为结果,职业伦理法典通过提高责任的强度,巩固了俄罗斯公证行业的法律地位,也增强了国家以及社会对于公证服务的信心。

有关公证服务以及公证事务处的组织等一系列的规则,是由俄罗斯联邦公证公会行政委员会通过个案裁判的方式,以及由俄罗斯地区公证公会的内部规范来设立的。

除此之外,自2018年以来,一项对于公证行业而言非常重要的文件最终出台——《公证文书办理法规》。这一法规与俄罗斯公证基本法以及其他的规范性文件一起,对于公证活动进行中的一些重要的时间节点加以详细规定。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它第一次给出了公证人应当从其当事人那里所获取的信息,以及确定这些信息的方式。

这一法规还对于公证人利用其统一的信息系统处理电子文档作出了专门的规定。

目前俄罗斯公证行业正准备对所有公证文书的登记采用统一的信息系统,因此引入有关电子文档信息的规定是非常合时宜的。这一最终的过渡将在201811日实施。这将会有利于公证业务的大大提速,并且提高重要法律文件的可信度,从而强化对其保护的力度。

必须要指出的是,公证文书办理法规起草的首要目的是对公民利益的保障。然而同样不可否认的是,该法规中也包含了一些指导公证人自身工作的原则。这一法规旨在消除不同的公证处对当事人的要求上的不一致,明确需要提供文件的清单,并且确保全国的公证人的统一实践。我们还可以强调法规所设立的一项新任务:也就是公证文书争议数量的减少。违反法规内容的行为将会导致纪律处分。

除了对于公证人的声誉将会产生重大影响的严苛的纪律处分之外,俄罗斯法律还实施了针对公证人的完整财产责任。也就是说过错公证人必须对其所造成的损害进行弥补——也就是说金钱赔偿。为了确保这一义务的履行,俄罗斯公证构建了一个多层次的职业活动责任保险体系。第一个层次是公证人个人签订的职业责任险。如果说损害的数额超过了该合同保额的上限,则此时存在地区公证公会所设立的集体赔偿保险机制。公证人的个人财产可以作为补充的责任财产而被追究。

除此之外,俄罗斯联邦公证公会还成立了一个特殊基金,用于应对无论多大数额的损害赔偿。最近两年来,该基金已经开始向公证人团体的成员征收经费。而自201811日起,这一基金中的款项将可以被用于损害赔偿。

得益于现有的保险制度,公证人成为俄罗斯一项独一无二的法律制度,其代表人将要对其职业活动的结果承担完全的财产责任。

毫无疑问,对于公证共同体成员资质水平的恰当审核机制,对于一个国家公证的有效组织将会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公证人的准入程序较以往变得更为复杂,并且俄罗斯也引入了对于在职公证员的持续性培训规则。这一切都再次向我们证明了公证人的特殊法律地位,其作为一个名副其实的法律工作者,需要承担最高程度的责任。

感谢各位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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