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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证行业发展状况及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的作用

第24期中法公证法律讲座在陕西举办,为我省公证行业带来了法国同仁的先进经验,给我们的工作带来深刻的启迪和全新的思路。借此机会,谨代表全省公证同仁向出席讲座的法国同行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天,我十分荣幸的代表陕西公证行业,向各位介绍我省公证行业的情况。希望通过简要的介绍,让各位对我省公证行业有一个概略的了解,并希望得到各位的指点和帮助。

一、从私证到公证

我国的公证制度是从古代私证制度演化而来的。“私证”在封建社会相当普遍。从西汉时期起,从土地以至布袍、长裤买卖的“券书”,都有证人参加。我国最早的公证机构出现在宋代,称谓“书铺”,它代理各种公证业务,如证明当事人供状、验地产契约、证明婚姻、为参加铨试者办理验审手续等。我国历史上真实意义的公证制度出现在民国时期。公证在民国时期的基本确立是在1943年,3月,国民政府颁布了《公证法》,同年12月25日又颁布了《公证法实施细则》。    

二、我省公证制度的创建、取消和重建    
     我省公证制度的创建是在建国后,1951年,我省大中城市和部分县城法院根据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暂行条例》相继建立了公证组织,并开始办理公证业务。 1954年,公证由法院移交司法行政机关,并正式筹建国家公证机关。1959年9月司法部被撤销,我省司法行政机关包括公证机关在内也未能幸免,国内公证业务停办。1979年司法部恢复重建,1980年,确立公证处归属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公证工作重新由司法部负责,我省公证制度开始走出低谷,逐步得到恢复与发展,仅1980年,就建立了19个公证机构,有公证人员58人。

三、我省公证行业的发展壮大

1994年6月27日,我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陕西省公证工作若干规定》, 2001年6月18日,陕西省司法厅印发了《陕西省公证工作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我省公证改革的目标和任务,使我省的公证事业进入了蓬勃发展的新时期。其间,我们筹建了陕西省公证员协会,建立了我省的公证赔偿基金制度,积极进行公证机构方面的改革和主办公证员试点工作。业务方面:重点提高公证质量,大力推行要素式公证书,并制定公证人员培训计划,逐年加强对公证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同时,积极为《公证法》等相关公证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进行调研并提供建议。2005年,《公证法》颁布以后,我省深入进行学习宣传贯彻《公证法》的工作,举办了“公证法知识电视竞赛”及相关的征文活动,并组队参加了之后全国举行的“公证法知识电视竞赛”,积极开展“公证岗位训练活动”和“公证法律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并为《公证法》的配套规章出台提供意见和建议。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我省公证业务由最初的十几种扩展到目前的200多种,公证业务迅速发展,服务领域不断拓宽。1980年以来,全省共办理各类公证400余万件,其中办理经济公证270余万件;办理民事公证90余万件;办理涉外及涉港、澳、台的公证事项40余万件;接待群众来访182万人次,处理群众来信来访3万多件。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省经济的发展,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目前我省公证行业概况

(一)全省公证机构基本情况

我省现有117个公证机构,其中106个县(含县级市)、区公证机构,10个市属公证机构和杨凌示范区公证机构。各公证机构均由司法行政机关组建成立。近年来,在公证体制改革中,绝大多数公证机构由过去的司法行政部门下属单位转变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目前,117个公证机构中有44个公证机构为行政体制,73个公证机构为事业体制; 65个公证处为全额拨款,41个公证机构为差额拨款,11个公证机构为自收自支;在一些具有较大规模的公证机构,推行主办公证员负责制,尝试分配机制改革。

(二)公证队伍情况

我省现有公证人员949人,其中公证员455人,公证员助理341人,行政辅助人员153人。公证员的年龄结构为:30岁以下31人,30—40岁180人,40—50岁158人,51-60岁75人,60岁以上11人。文化素质情况:硕士7人,本科326人,大专122人。其中:法律专业343人,其他专业112人。

(三)公证管理体制情况

目前,陕西省公证行业实行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与公证协会的行业指导相结合的“两结合”管理体制。陕西省各市司法局和各区县司法局均设有公证管理科(处)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相关法规对公证行业进行行政管理。陕西省公证协会是公证行业的自律性组织,按地市下设十一个联络组,按照章程开展活动,对公证机构、公证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陕西省公证协会设有业务委员会、维权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组织会员开展学术研讨和工作交流活动,对公证工作进行指导。

五、近年来我省公证行业所做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公证办证量。结合陕西实际, 2010年陕西省司法厅在全省公证行业开展了“扩公证、防矛盾、促和谐 ”活动。全省公证管理部门和公证机构在公证队伍中开展了“和谐你我他,公证帮大家”、“ 辛苦我一人,和谐千万家”等岗位实践活动,通过印制和发放便民服务卡、建立长效联系机制等方式,不断丰富活动内涵,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全年办理各类公证21万余件,较上年增长20.63 %,增长率名列全国前列,其中,办理国内民事公证60250件,比上年度增长15.9%,办理国内经济公证93542件,比上年度增加34.4%,办理涉外公证56002件,比上年度增加7.4%,制止不法经济活动 194 起,预防了大量矛盾纠纷。

(二)加强公证质量监管,维护公证公信力。近年来,我省不断完善公证质量三级管理体系,对办结的公证案卷采取公证处自查、各市司法局集中评查和省厅抽查相结合的三级检查方式,确保了公证质量。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公证质量保障体系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了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特别是采取暗访、抽查等方式对公证质量适时进行了检查评比。今年,组织开展“百处万件”公证质量大评查活动,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公证管理部门评查公证案卷的数量要占到监管公证机构本年度办证量的5%以上,全省117个公证机构评查总量要达1万件以上。力求通过评查找出公证质量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提高公证质量,规范办证程序,完善相关制度。

(三)加强公证队伍建设,提高公证人员的素质。我省大力组织业务培训,提高公证人员的业务素质,坚持每年举办全省公证管理人员及公证处主任培训班、公证人员业务培训班。近年来,组织参加司法部高级公证员培训班学习的20多人,参加省厅和各地、市举办的各种培训班2000多人次,大大提高了公证人员的文化素质和业务能力。今年,我省抽调20名公证业务骨干,成立了公证业务宣讲团,赴各市(区)巡回宣讲公证业务知识,对公证业务进行指导,组织业务人员到基层公证机构进行座谈、交流,开展一对一帮助指导。

(四)积极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公证行业正气。积极引导和推荐我省公证机构参与全国文明公证处和优秀公证员的评选。近年来,被评为全国文明公证处有4家,被评为全国优秀公证员的有3人。坚持开展省级文明公证处评比工作,及时对《省级文明公证处评选指标体系》进行修改。2002年以来,授予安康市汉滨区公证处等八家公证处“省级文明公证处”称号。同时认真做好全省“资深公证员”、“ 十佳公证员”“公证质量优胜公证员”的评选工作。经过文明创建,我省公证行业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他们勤勤恳恳、艰苦创业,勇于开拓,依法办证,廉洁奉公,为公证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五)服务社会弱势群体,积极进行公证法律援助。2008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公证法律援助日”制度,确定每月28日为我省“公证法律援助日”。要求全省各公证机构在日常做好公证法律援助的基础上,坚持在每月28日,确定专人、专柜,开辟绿色通道,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各类社会弱势群体实施公证法律援助。2010年,各公证机构积极进行公证法律援助,共办理公证法律援助案件6000余件。今年,我省组织开展“百处万件”公证法律援助活动,努力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仅上半年就办理公证法律援助5100多件。有效提升了公证工作的公信力,扩大了公证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六)做好三农公证工作,为农村改革发展服务。一是要求全省公证机构积极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全局工作,在办理土地承包权公证的基础上,积极介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对流转合同进行公证。二是要求全省公证机构要依托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村调解委员会,建立农村公证信息员队伍,及时传递公证需求信息。目前,全省已聘请公证信息员一万多人。三是编辑了80余万字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公证办证参考》对办理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公证业务进行指导。近四年我省各公证机构共办理各涉及“三农”的公证数量29430件,增长速度最快的是土地承包公证,增幅为20%。2009年4月,中央电视台专门派记者来陕对此进行采访,并于4月9日在中央电视台播出。我省关于《当前我省农村土地流转现状、问题及公证工作介入农村土地流转的对策与建议》调研课题,被司法部列入 2010 年度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理论研究规划课题。2010年 7 月 ,中国公证协会专程来陕进行调研。

(七)转变服务方式,促进社会经济发展。2009年来,我省建立了省、市、县三级重点项目法律服务团,下设公证法律服务组,对重点项目采取电话预约、优先受理、上门服务等方式,开辟快捷通道,及时办理公证事项,确保了全省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今年,我省又将这项工作进行了扩展,8月,组建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法律服务团,下设重点建设项目、中小企业和省直机关3个法律服务分团,每个分团设立了公证法律服务组,为省直机关依法行政、重点项目顺利进行、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六、今后的工作方向

“十二五”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西部强省目标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大幅提升综合实力、阔步迈向中等发达省份的重要时期。公证工作如何更好的为“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并以此实现公证工作的改革、创新和发展,是我们今后的努力方向,对此,我们有如下设想,欢迎指正。

(一)、遵循市场经济和公证体制的内在规律,积极稳妥地推进公证工作改革。进一步完善“两结合”的公证管理体制,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转变职能,加强宏观指导,充分发挥公证协会行业管理的职能。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公证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建立和健全公证质量标准及公证质量保障与监督机制。改革财务管理、人事管理、业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分配、奖励制度。建立法人财产制度和社会保障机制。 建立完善公证赔偿制度。建立完善公证惩戒制度。规范和完善公证处内部运行机制,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自律机制。

    (二)按总量控制、合理布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公证体制建设。要按照《公证法》的规定,积极探索建立新形式、规范化、现代化的公证处。建立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以事业体制为主的公证机构。规范和完善公证处内部运行机制,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自律机制。

(三)进一步拓展公证业务领域,改进、优化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充分发挥公证机构的服务、沟通、公证、监督作用,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围绕“十二五”规划,加强公证业务指导,及时安排部署公证机构为经济社会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法律服务,并进行延伸,创新工作机制,拓展业务范围。积极改进、优化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进一步提高公证法律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

(四)积极稳妥地发展公证队伍,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努力使全省公证员数量有较大幅度增长。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吸收更多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进入公证员队伍,逐步实现公证员队伍的职业化。进一步加强公证队伍的精神文明建设,健全执业监督检查制度。推出一批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公证处和优秀公证员,树立公证行业的良好形象。同时,要加大对公证员继续教育力度,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重视公证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规范公证行为,以良好的职业形象,赢得全社会对公证工作的支持和信赖。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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