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是中国最年轻的省份,1988年建省,陆地面积3.2万平方公里,是全国陆地面积最小的省份,有800多万人口。目前全省共有公证处21家,公证从业人员98名,本科以上学历占77%。建省以来,全省累计办理各类公证954320件(国内公证595340件,涉外公证358980件),其中涉外公证年均办理1.7万多件,发往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公证事项的种类达200多种。在构建和谐海南、平安海南、法治海南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海南公证工作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为主题,在体制改革、机构调整以及队伍建设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是以改革促发展。建省以来,全面推进公证体制改革,96年我们就将海口、三亚地区的五家公证处改制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2001年我们又将全省行政体制公证处全部改制为自收自支、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公益性事业体制公证处;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布局的原则,重新调整机构设置,将原25家公证处撤并为21家,有效解决了公证力量分布失衡和不正当竞争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协调配合的运行机制,明确了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的职能分工,并且在全国率先实行由执业公证员担任会长、副会长,保证了公证协会在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独立运行,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职能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政府监管、行业自律”。改革后,公证业务从传统的民事类公证拓展到证据保全、现场监督、提存以及金融公证等多方面的公证服务领域;业务量、业务收入逐年递增。截止2007年,公证业务量从2001年的32268件上升到2007年的45582件,增长41.26%,业务收入从2001年的669.57万元上升到2007年的1971.93万元,增长了194.5%。
二是以管理促规范。通过制定《海南省重要公证听证重大公证事项公示暂行办法》,设立公证督查员、开展公证质量年度考核、实行公证责任赔偿以及职业责任保险等长效机制,提高了办证质量,减少了办证瑕疵;通过开展一系列教育整顿活动,规范公证机构内部管理,转变公证员执业观念,提高公证公信力。
三是以诚信树形象。自2002年开始,全面推进公证行业诚信建设,以两年一次的“最佳诚信公证处、公证员”的评选活动为有效载体,通过诚信评选,增强公证员的诚信意识;通过群众的参与和媒体的报道,扩大公证影响,提高社会对公证的认知度,提升公证行业形象。
海南省公证工作经过恢复重建以来,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尤其经过公证体制改革和整顿规范,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一些困扰公证行业发展的问题仍然存在,如公证队伍量小质弱、发展不平衡、公证质量不高、证源不足等等。海南公证事业要想突破自身发展的瓶颈,有新的飞跃,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拓展和规范”为主线,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层次、提高服务质量和公证公信力,着力规范服务主体、服务行为、服务秩序和管理行为,使公证队伍成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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