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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公证概况

广西公证概况[1]

 

一、广西公证工作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广西共有公证处92家,机构数在全国排名19。其中,地级市公证处15家,市辖区公证处2家,县级公证处68家,县级市公证处7家。共有执业公证员331人,全国排名21。其中,行政编制253人,事业编制43人,聘用制35人。近三年来,广西公证年均办证量为13万件左右,年均办证收费为3500万。广西公证在司法部的指导下、区司法厅的领导下,按照充分履责、规范履责、诚信履责、廉洁履责的工作 要求,不断加强公证队伍建设、公证业务拓展、公证质量监管和公证工作管理,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为广西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平安广西、法治广西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目前广西现有的公证机构数、公证队伍能够基本满足社会和群众的办证需求。与其他省市相比,广西公证以下几个特点:

(一)公证机构构成。行政体制公证处多,事业体制公证处少。行政体制公证处76家,占全区机构总数的83%。远远高于全国行政体制公证处占总数41.1%的平均水平,事业体制公证处12家,占全区机构总数的13%.受体制机制的约束,大部分公证机构不能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二)公证队伍年龄。公证员年龄在40岁以上多,221人,占总数的67%,年龄在40岁以下少,110人,占总数的33%.我区公证队伍老龄化现象比较严重。

(三)公证业务构成。传统公证业务较多,新兴公证业务较少。据我们不完全统计,传统的公证业务如民事类的财产继承、赠与、房产委托占据业务总量85%,新兴公证业务如金融业务、证据保全、现场监督类公证只占业务总量的15%.

二、工作成绩

针对广西公证行业的实际情况,我们着重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壮大公证队伍的力量。我们采取各种措施鼓励和支持、吸引符合公证法条件的人员到公证处工作,2011年至今我们通过一般任职、考核任职发展将近100名新公证员,前年和去年广西新增公证员数量在全国排名第5、第8。另外,厅党委积极与区人社厅沟通,在公证处开发公益性岗位,扩充公证处进人渠道,充实公证处力量,把公证员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 中解脱出来,专心致志办证。

(二)釆取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工作思路。广西地处老少边山穷,经济条件发展落后,国家级贫困县仍有28个,受条件制约,全区各个公证处发展不均衡,贫困县公证处公证年收入不到1万元,办证件数不到1000件,基础薄弱,经济较发达的市级公证处却出现群众办证难,一票难求的现象。各地公证处发展均衡。为推进全区公证健康发展,司法厅确定了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工作思路,对不同体制、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公证处有针对性、有侧重点的分类指导。2010年,司法厅召开全区县域公证工作经验交流会,制定下发《广西自治区县域公证处建设基本标准》和《关于加强广西区县域公证工作的意见》,去年,我们召开非行政体制公证处工作座谈会,今年又召开市级公证处工作经验交流会,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市级公证处工作的意见》。这些意见的出台,主要为各公证处工作 的开展提供政策依据和便利条件。积极开展全区14个市县公证处对口帮扶工作,该项工作已经实施两年, 帮扶工作实现了常态化、制度化,有效地帮助公证处在基础设施、队伍素质的不足。

(三)抓制度建设,努力实现公证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按照司法部的部署,借鉴外省先进工作经验, 我们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加强公证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先后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证员任职前实习管理及考核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公证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严格规范涉外公证的几点意见》、《广西公证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四)抓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公证队伍服务水平和能力。按照司法部公证队伍建设的要求,我们把公证员的教育培训做为加强公证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力争多样化,针对不同对象,制定不同的培训计划,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先后组织全区公证处主任学习贯彻十八大,提升服务 群众能力专题培训班、新任命公证员业务考评、全 区公证员业务学习等培训班10佘次,有力地提高公证队伍的素质。

(五)抓公证质量检查,不断提高公证公信力。我们把公证质量监管作为公证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力气,狠抓不懈,坚持公证质量三级检查制度即公证处每月自检,市司法局半年抽检和自治区司法厅年度抽检。十几年,我们广西没有发生过重大的公证质量事件,无一件因公证处过错的假证、信访投诉案件。

 

 



[1] 本文由广西司法厅公证管理处、广西公证协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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