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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公证行业发展概况

           江西省公证行业发展概况 

 

各位嘉宾、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好!

今天中法公证法律专题讲座在此举行,本人非常荣幸,受省公证协会的指派,向各位嘉宾、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就江西省公证行业发展概况及为本省经济发展发挥职能作用情况进行简要介绍,希望大家通过此次介绍,能够对江西公证行业发展情况有一个基本的认识。

一、  江西省公证行业的基本概况

公证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主要功能是预防纠纷,减少诉讼,对于保障经济流转、规范民事行为、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江西省公证制度恢复重建之初,很多人不知道公证为何物,办理的公证事项只有合同、继承、赠与、遗嘱、收养等十余种,现在已经发展到几乎人尽皆知,常见公证事项近200余种,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办证件数从1982年的5341件,发展到了2012年的216019件,翻了约40倍,仅2012年全省公证机构就制止不法经济活动61件,涉及金额达17384.6万元,对促进江西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作出了重要贡献。下面从三个方面介绍我省公证行业的基本概况:

(一)公证机构。全省现有公证机构111个,其中县公证机构70个,不设区的市公证机构11个,设区的市公证机构30个;行政体制公证机构88个,事业体制公证机构23个;全额拨款公证机构94个,差额拨款公证机构2个,自收自支公证机构15个。全省有56个公证机构可以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目前,行政体制公证机构所占比例较大,经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公证人员实行“阳光”工资。

(二)公证员。全省现有公证员331人,其中,县公证机构174人,不设区的市公证机构32人,设区的市公证机构125人;男性214人,女性117人;30岁以下的9人,3140岁的70人,4150岁的153人,5160岁的84人,61岁以上的15人;具有双学士以上学历的10人,本科学历的209人,大专学历的87人,高中及以下学历的25人;行政编制的265人,事业编制的36人,聘用的30人。全省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员110人。近几年由于体制机制原因,全省公证员队伍出现“进出两难”、“青黄不接”现象,各公证机构正积极采取调整、调动、招聘等措施,选拔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充实公证员队伍。

(三)公证管理。江西省公证管理体制实行司法行政机关监督指导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司法行政机关侧重于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政策督导、执业监督处罚等宏观管理,公证协会主要负责具体事务管理,两者相辅相成,各有侧重。省、设区市司法行政机关均内设公证管理部门,依法进行行政管理。省公证协会是由公证员、公证机构、公证管理人员等组成的非营利性、行业自律的社团法人,依靠会费维持日常运转,下设业务指导委员会、维权与惩戒委员会、教育培训委员会、行业发展与规范化建设委员会和复查争议投诉查处委员会,按照协会章程开展活动。

二、公证行业自身建设情况

    (一)积极稳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自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开始,江西省公证机构开始推行行政体制向事业体制改革,尤其是2000《国务院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方案》下发后,自身条件成熟、当地政府支持、本身有改制意愿的公证机构积极改制,落实公证机构独立法人地位,完善内部运行机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进一步激发了公证机构发展活力。目前,全省有23个事业体制的公证机构,公证机构改革正在全省积极稳妥地推进。

(二)合理调整机构设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2008年,全省设区市城区公证机构进行了设置调整,省、省辖市、市辖区公证机构统一设在市一级,省辖市公证机构由原来的12个调整为30个,实行了统一冠名,明确规定了执业区域。

(三)严格监管公证质量。公证质量是公证工作的灵魂,是公证工作的生命线,省司法厅出台了《江西省公证质量评查办法》和《评查评分标准》,构建了省、设区市、县(市)三级公证质量监管体系。除公证机构自查、设区市组织互查外,每年都开展全省公证质量评查活动,并通过评查活动,评选出公证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公证质量先进单位和个人。进一步完善规范了主办公证员负责制,明确公证员职责,强化主任监督,严禁公证员助理以公证员名义单独办证。实行假证、错证、瑕疵公证通报制度,追究公证员的过错责任。严格执行公证执业保险制度,有效提升了公证公信力,全省公证质量稳步提高。

(四)大力推进规范化建设。为加强公证机构建设,夯实公证事业发展的根基,省司法厅2010年制定下发了《江西省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全省公证机构在做大做强做优公证事业的激励和鞭策下,大力推进规范化建设,促进公证机构自身发展。目前,全省111个公证处中,已有17个公证机构拥有自主产权的办公用房,85个公证机构由政府和司法局为其配备了办公用房,9个公证机构自租办公用房;56个公证机构有业务用车;普遍配置了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照像机、摄像机、身份证识别仪等办公设备;4个公证机构引进使用了公证软件办证系统。

(五)努力提升综合素质。江西省公证协会充分发挥行业指导和管理职能,注重公证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提高公证员的综合素质。近三年来,共组织参加司法部、中国公证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研讨班150余人次,省公证协会和各设区市公证协会举办培训活动计2000余人次,公证员赴法国、德国、加拿大、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学习考察公证制度计20余人次,接待外省市公证同行参观考察 160余人次。充分发挥公证协会的交流、研讨职能,努力营造理论学习氛围,每月编印《公证学习资料(活页)》免费发放给会员,适时组织开展公证工作理论调研活动,针对公证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探讨。积极引导和推荐公证机构、公证员参加全国文明(优秀)公证处和全国优秀公证员的评选活动。目前,我省已有5 家公证处被评为全国公证行业文明(优秀)公证处,有3名公证员被评为全国优秀公证员,还有一批公证处和公证员被评为“十佳公证处”、“十佳公证员”、“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优秀青年卫士”等。注重加强行业文化建设,培养公正廉洁、诚信服务、规范执业、团结互助的行业精神。近年来,公证人员组队参加了中国公证协会举办的“全国公证岗位培训知识竞赛”、“上海公证杯”全国公证行业素质拓展挑战赛、“科学发展 公正为民”青年公证员主题演讲比赛和首届全国青年公证员沙龙等活动,并取到了良好的成绩和效果。

三、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全力服务江西经济社会发展

我省公证行业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能力,以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全力为江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全力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省公证机构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原中央苏区振兴、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认真办理国家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公证事项,主动为服务对象提供法律意见。通过办理工程项目招投标、融资贷款、保全证据、提存等公证事项,保证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我省所有开工建设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均由公证员进行了现场监督,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投资涉及金额几千亿元。公证机构还积极主动地介入国企改制、公司上市,为完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入服务,与重点企业开展“法企联姻”,签订常年公证法律服务合同,开辟“绿色通道”,指定专人一对一服务,通过办理大量的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等公证事项,为广大企业解决融资贷款难题,促进了经济流通。通过办理保全证据公证,有效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二)全力服务社会和谐稳定。全省公证机构积极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和创新社会管理,认真办理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伤保险、食品药品安全和平安创建等方面的公证事项,化解矛盾,预防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尤其近年来,旧城区改造、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涉及拆迁较多,公证人员经常放弃节假日休息,深入现场,宣传政策、法律法规,通过办理证据保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等公证事项,有效避免了可能产生的拆迁纠纷。据统计,2012年全省办理证据保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公证事项1200余件。

(三)全力服务改善民生。全省公证机构积极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便民利民措施,改进服务方式,认真办理群众就业、就医、就学、劳动权益保障、社会保障、遗嘱、继承、婚姻财产等方面的公证事项,为行动不便当事人上门服务,为困难群众提供公证援助,切实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据统计,2012年全省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援助案件1739件,减免公证收费1881900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全力服务对外开放。全省公证机构努力适应经济全球化和深化改革开放的新需求,除了办理公民出国留学、探亲、定居、结婚、收养等传统涉外民事公证事项外,还积极为江西与世界各地经济交往服务,如通过办理公司营业执照、资信证明、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审计报告、经济合同等公证事项,为江西的企业在外国设立机构、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对外贸易、诉讼索赔等提供公证法律帮助,促进了国际间的商贸往来和人员交流。2012年,全省办理涉外及涉港澳台公证事项41744件,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文书已发往18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

江西的公证事业正朝着又好又快方向发展,江西公证事业的明天将更加美好!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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